2019年湾仔两宗暴动案,13名被告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诉,但其中九人已离港,无法送达上诉文件。
两宗案件都由时任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审理,他现时已离职,并移居英国。
包括社工陈虹秀在内的八人,被控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参与暴动。陈虹秀被裁定表面证供不成立,当庭释放,其余7人亦全部脱罪,其中四人早前已离港。
另一宗案件,五人被控同年9月底至10月初,串谋其他人参与暴动,脱罪后全数离港。律政司无法向他们送达上诉文件。
首席法官潘兆初,于高等法院上诉庭认为,未能送达文件,不致于令程序无效。如果答辩人未有受损害,合适情况下可酌情采取其他措施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