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屏幕堕下事故,劳工处向艺能等三间公司提出15项检控,包括没为雇员提供安全作业装置,以及没有购买劳工保险等。
劳工处就MIRROR演唱会屏幕堕下事故完成调查。征询律政司意见后,向三间公司发出传票。包括演唱会总承办商艺能工程有限公司、次承办商协兴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以及雇用舞蹈员的舞馆有限公司,涉嫌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及《雇员补偿条例》。
15项控罪包括,没为雇员提供安全作业装置及安全工作系统、没有向劳工处处长发出意外通知,以及没有购买劳工保险等,三月二十七日提堂。
男团MIRROR去年7月在红馆举行演唱会,期间一个悬吊的大型屏幕堕下,两名舞蹈员受伤,当中一人仍然留医。
演唱会主办单位大国文化及MakerVille曾指,除了买第三者责任保险,亦额外买了演唱会团体意外保险,涵盖所有表演者及幕后工作人员。
劳工处指绝不容忍违法行为,定必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职安健及法定权益。
警方上星期已落案控告艺能工程三名职员,包括项目经理及技术统筹串谋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