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反修例期间非法禁锢罪成囚八个月 法官指夥他人犯案加重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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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01-30 02:56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反修例期间,在屯门公路用索带捆绑他人,承认非法禁锢罪,判囚八个月。

案发在2019年8月5日,大批人堵塞屯门公路,事主吴惠森驾驶电单车撞到路障,失控倒地,被二十多人指骂及袭击,左手肘骨折脱臼、右手肘瘀伤等,需住院三天及接受物理治疗及针炙六个月。

25岁报称任摄影师的被告黄维豪用手机拍摄,之后用胶索带捆绑事主双脚,事后仍手持索带,在附近徘徊近半小时及拍摄。

被告承认非法禁锢罪。辩方求情时指,被告热爱摄影并赖以为生,到场目的为了拍摄,没有参与事前冲突,仅一时冲动加入禁锢。

区域法院法官李庆年指,被告在现场徘徊,有机会构成蓄意留守参与暴动,有风险被控暴动,形容他要「感恩」。但被告夥同他人犯案,加重刑责。

法官判刑时表示,参考内地记者付国豪在机场禁锢案,事主被禁锢约22分钟,被多人侮辱及殴打,禁锢时间较付国豪少逾一半。但伤势较付国豪严重,此消彼长,两件情节严重相若,以12个月为量刑起点,被告认罪获减刑,最终判监禁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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