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2019年深水埗参与暴动 其中三人分别判囚22至32个月

即时港闻

发布: 2023-02-03 23:32

撰文: 無綫新聞

五人2019年在深水埗参与暴动,其中三人分别判监22至32个月,二人被判入教导所。

五名被告被控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外钦州街一带参与暴动,一人认罪,其余四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

区域法院法官游德康判刑时指,同意辩方指今次暴动规模不算大,没有造成人命及财产损毁,但强调示威者行为,直接针对警署及在内的警员,挑战法治社会最前线,因此判刑须具阻吓及惩罚性,分别判处其中三人监禁22至32个月,余下二人被判入教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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