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前,一名等待送往检疫的62岁女子死于住所内。验尸发现她带有新冠病毒。死因庭裁定她死于自然,并建议衞生署加强疫情爆发时的动员能力。
2020年底正值第四波疫情,当时每天约一百人确诊。新冠疫苗接种计划亦未展开。住在大围美林邨,本身有糖尿和高血压的女事主吕淑娴,因女儿12月8日确诊,而被列为密切接触者。事主并无新冠病征,获衞生防护中心发出检疫令,等待安排入住检疫中心。
两天后,她和女儿晚上通过电话,之后失去联络。再过两日、亲人报警。救护员破门并发现她倒毙家中。
死因庭曾传召衞生防护中心医生等15名证人。披露法医解剖发现死者肺水肿及充血,并验到新冠病毒。
死因裁判官引导陪审团时指,可考虑裁定死于自然或存疑。陪审团退庭商议个半小时,一致裁定事主死于自然。
而死亡日期是她和女儿最后通话后的一天,导致死亡的疾病,是感染新冠病毒引致肺炎,而动脉粥样硬化,引起冠状动脉闭塞亦促进了死亡。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向死者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希望他们早日释怀。
死因庭建议衞生署与其他部门协调,预早培训并定期演练,一旦再爆发疫情,能立即提升动员能力。而密切接触者填写资料的表格,亦须详细考虑不同高风险因素,如长者、长期病患和居住情况等,亦要加入紧急联络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