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推出新的「人才签注」类别,给大湾区工作的内地人才申请。特区政府欢迎新措施,认为可以达至互利双赢。有学者认为新签注可吸引内地人才来港,有助刺激消费;亦有人力顾问相信,可吸引人才留港发展。
现时内地居民来港经商、考察、交流,或参与展览、交易、研讨会等,可申请「商务签注」,可无限次往来,但只有一年期、每次最长只可逗留七天。
新的「人才签注」逗留日数和有效期都较长,有经济学者认为条件较吸引,有助带动本港消费和投资。
中大刘佐德全球经济及金融研究所所长庄太量称:「但现在的模式,他可以租长约两、三年,租屋也可以,对香港的租务市场有一定支持;另外如果长期在都会消费,这一班都是比较中产、高级人士也有消费力在。有一部分可以帮助保险业,甚至买楼,会在香港投资,来港消费。」
六类人才包含法律界,有在大湾区担任仲裁员的香港大律师,估计数以千计人才受惠。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范凯杰称:「我们很多法律争议解决服务的需求,因我们定位是亚太区国际法律争议及解决服务中心,很多案件类型很国际化。如有来香港的程序没那么繁复,简便很多,我相信这些人才更愿意来香港,参与服务。」
有人力资源顾问认为,新政策容许内地人才多来港互动,体验后再决定长远留港发展。
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副会长陆国坤指出:「人才无人嫌少(多),特别是高端人才越多越好,人才的特性就是喜欢聚在一起,才会有创新。相信可以帮助专家来港参加研究、商业合作、专业交流及创新合作,时间长了,就可以做更多。」
他认为,内地新措施与特区政府输入人才的「高才通计划」并无冲突,反而可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