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争议暂停公映的纪录片《给十九岁的我》,获电影金像奖三项提名,英华女学校决定退出其中最佳电影的遴选。私隐专员钟丽玲指,就纪录片涉及的私隐问题,早前主动联络学校,正等候回覆。
《给十九岁的我》有片中学生称,不想公映的意愿未获尊重,纪录片煞停公映。由去年九月起的优先场共有1,576场,票房达700万元,二月二至五日公映有871场,已达到电影金像奖的入围门槛。
纪录片入选本届电影金像奖三个奖项的五强,包括最佳电影、导演及剪接。名单公布后,英华女学校宣布,决定退出最佳电影的遴选,校方亦指会继续与制作团队和有份参演的校友沟通。
金像奖则指,至今仍未收到正式通知,稍后会与当事人了解,再与董事局商讨。
金像奖协会董事局主席尔冬升称:「票投回来时未有这件事发生,我相信未有人考虑这件事,所有都是本月5日开始。很奇怪、我也觉得很奇怪,但我正研究这问题,为何可以争论至此。」
早前已发信校方跟进的个人资料私隐公署,重申非常关注事件,正等候学校回覆。部分受访学生指,开镜时未成年,由家长签署同意书,又提到校方和导演原本指,作品只作校内用途。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指出:「如使用资料目的有变,这需要取得当事人订明同意,而订明同意来说,在私隐条例下,是自愿及明确同意,而在条例下,同意亦可以撤回。至于如何平衡法、理、情方面的考虑,我觉得最好留给相关机构考虑。」
她又指事件涉及其他法律问题,现阶段不便评论责任谁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