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光城者」创办人及一名成员承认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别判入狱五年三个月及五年。
光城者七名成员被控2021年多次摆街站,派发传单,鼓吹「武装起义」等,当中五名中学生早前认罪判入教导所。
另外两名被告蔡永杰和陈右津,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判刑称,控方虽然只以一项串谋罪行提控,但被告相关行为已持续实行,每次都可构成独立罪行;又称他们在街站,重复「流血革命」等论点,虽然无证据显示有人真的被煽动,但只要有一小撮人,甚至一人受煽动,已可对社会构成风险,裁定属「情节严重」。
考虑到创办人的蔡永杰案发时未满21岁,两人量刑起点为五年半,因认罪及求情扣减半年;蔡永杰另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判监六个月,当中三个月刑期同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