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推出新的「人才签注」类别,给大湾区工作的内地人才申请,一至五年内可无限次往来香港和澳门、每次可留最多三十天,逗留时间和有效期都比现有的「商务签注」长。
国家出入境管理局新推出的「人才签注」,本月20日起,给在大湾区工作的六类内地人才申请。
第一类是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有重大贡献,或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等国际知名奖项得奖者,以及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的教授;而任职科研机构、湾区高等院校和衞健专业人才,达副高级以上职称也符合资格。
另外,曾参与在港澳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以及处理内地与港澳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亦涵盖。第六是其他类人才,即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取得签注后,可以在有效期内多次往来港澳地区、每次停留不超过30天。
杰出人才的签注有效期五年。至于科研、文教及衞健人才,有效期是三年;而法律及其他类人才则为一年。
杰出人才免提交证明文件,其他类型人才需提供单位在职证明、职称证明、专业资格证明等申请材料。
国家出入境管理局的公布,无列明申请人数限制。形容新政策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技术等便捷高效有序流动,为内地和港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和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