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区诺轩指戴耀廷曾诠释「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为可用可不用

即时港闻

发布: 2023-02-15 02:55

撰文: 無綫新聞

民主派初选案,认罪被告区诺轩继续作供,透露初选协调会议文件中,列明「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又指戴耀廷曾诠释即是可用可不用。

民主派初选案继续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审理。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控方继续传召认罪被告区诺轩作供,问到多区的初选协调会议详情。其中九龙东通讯群组传閲的会议文件,区诺轩表示不记得全部内容,但至少可确认「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的句子,有加入文件之中。不过法官就指呈堂的无相关文件。区诺轩解释他有删除档案习惯,只能确定有收过及看过。

2020年3月26日,港岛区协调会议。区诺轩指与会的司马文不认同戴耀廷的文件中「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的看法。戴耀廷解释「积极」的意思,即是可以用、可以不用,如果政府不听民意,就可以行使权力。

九龙西的两次会议,戴耀廷曾重申否决政府议案等理念。社民连岑子杰质疑,有些民生议案,如全民退休保障,是要支持。区诺轩指阅读过文章,亦曾跟戴耀廷说「想法太疯狂」。

到新界东两次会议,区诺轩指有近20人出席。在第二次会议前,社民连黄浩铭曾致电他,指稍后开会不要应承他人会否决财政预算案的说法。区诺轩答他「我了解」。法官问区诺轩知不知道黄浩铭的用意。区诺轩指只是知悉对方有这想法。

到会议上,邹家成质疑为何是「积极」,而非「会」否决财政预算案,引致与会者激烈辩论。

区诺轩作供时,多次用到「我相信」,「我认为」等字眼,法官一再提醒,他作供时要清楚交代事情有否发生,而非他的想法,或他猜度他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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