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暴动案8人开审前认罪 其中7人分别判囚30个月2星期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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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02-16 00:35

撰文: 無綫新聞

52人被控2019年在金钟参与暴动。8人开审前认罪,其中7人在区域法院,被判监30个月2星期至3年。

案情指2019年9月29日, 几百人在金钟政府总部,及统一中心外聚集,筑起伞阵与警对峙,投掷汽油弹及硬物,又照射镭射光。警方驱散,拘捕案中8人,介乎16至25岁。

暂委法官张志伟判刑时指,被告站在示威者前线,佩戴防毒面具等装备,显示有备而来。筑成伞阵,令示威者可能与警方对峙,虽然非领导角色,但有一定带领作用。考虑到部分被告案发时的年纪、勇于认错,酌情减刑3至7个月,判其中7人监禁30个月2星期至3年。同案16岁被告还柙至下月判刑,等待索取教导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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