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代表团在瑞士日内瓦出席联合国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委员会会议,回应委员会对香港人权状况的关注,强调特区政府致力保障市民各项合法权利。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傅小慧,指《港区国安法》清楚订明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亦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然而,有关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有订明可在有必要保障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等情况下,限制部分有关权利和自由。
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港区国安法》所作出的解释,并没有向行政长官授予额外的权力,只是澄清该条款可以适用于处理有关海外律师的争议。这证明制度不单有坚实法律基础,亦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