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甯汉豪指,正构思修订《保护海港条例》,简化维港内小型海滨改善工程,所需填海的处理机制。
坚尼地城新海旁是看日落热点之一,不过就有点危险,马路旁无行人路。当局计划兴建亲水行人板道,不过由于要填海,受《保护海港条例》规管。
市民黎先生说∶「这处比较危险,见到人车争路‘打卡’位。如果不是大幅地填海,取平衡两边都兼顾到。‘明日大屿’都填到这样,如果不是那种规模,我觉得可以接受。」
现时在维港范围内,不论规模也受《保护海港条例》规管,必须证明具有凌驾性公众需要,及具有力及令人信服的资料,才可以批准进行。
发展局局长甯汉豪在网志指,近年多个类似的海滨改善项目,例如湾仔和铜锣湾新海滨,因为条例而不能将海岸堤阶延伸出海,让游人直接接触到海水。
发展局会向立法会等提交具体建议,令这类工程有较简单的处理机制,并作公众谘询。
海滨事务委员会主席吴永顺认同检讨条例。
海滨事务委员会主席吴永顺指出∶「可以见到有时很简单,惠及市民的建设,都因为《保护海港条例》严谨的规范,以至无法进行。很多时政府官员因为怕触犯《保护海港条例》而裹足不前,(建议)只聚焦改善海滨畅达性,小型填海‘松绑’。」
他认为,放宽的前提是要坚持不可为建屋而在维港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