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 海外律师处理国安案须获特首证明书

即时港闻

发布: 2023-02-20 01:33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计划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海外律师处理《港区国安法》案件,法庭须先向行政长官取得证明书许可。若其他法律的案件涉及维护国安元素,做法同样适用,今年第一或第二季提交草案。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就《港区国安法》案件,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代表抗辩,律政司反对,最终获终审法院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之后按特区政府要求,就非本地全面执业的海外律师能否处理《港区国安法》案件「释法」,最终交由特区处理。港府表明会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

现行条例列明,这类海外律师,若要来港作为大律师参与案件,必须获法庭许可。根据政府提交立法会文件,修例后,海外律师处理《港区国安法》案件,包括民事、刑事或其他性质,法庭必须先向行政长官取得证明书许可。

如行政长官在证明书确认某人以大律师身份执业或行事,涉及国家安全,或会不利于国家安全,法院则不得就该案件认许该人为大律师。其他法律的案件,若涉及维护国安元素,亦要同样做法。政府预计今年第一或第二季向立法会提交相关的修订条例草案。

2005年至2022年底,涉及寻求法院认可的申请由七宗至三十三宗不等,涉及国安法案件暂时有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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