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前董事被控十一年前谋杀情妇,两度裁定谋杀罪成,上诉获发还重审,最终获裁定误杀罪成,明天判刑。
现年49岁男被告陈文深报称是证券公司前董事,被控2011年10月杀害情妇秦嘉仪,原本2015年被判谋杀罪成,他不服上诉,2017年发还重审,承认误杀罪,最终仍然裁定谋杀罪成。他再度以法官引导陪审团出现技术性错误上诉,再次得直,第二次重审。
他出庭自辩时称,事发前他上门,打算与当时33岁情妇秦嘉仪分手,但对方表现激动、面目狰狞,又用下流、粗俗的说话咒骂及威吓陈文深家人,包括「我不会放过你」、「令你失去工作、身败名裂」、「我知你住址」等。
陈文深反骂秦嘉仪,秦嘉仪随即掌掴他两下,双方拉扯后失平衡倒地。
陈文深称当时只想对方安静,用身体压在她身上,不自控地按着她的脸、口和鼻,再用力按其喉咙;称自己当时甚么都思考不到,没有意图杀人,是秦嘉仪的话语令他不开心,失去意志力和控制。被告否认谋杀罪,尸体至今仍未寻回。
高等法院法官黄崇厚引导陪审团时指明,控方须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而陪审团亦不接纳被告是被激怒而杀人,才可裁定他谋杀罪成。
五女四男陪审团经过近四小时退庭商议,一致裁定他谋杀罪脱,一致认为他是因被激怒而误杀死者。
辩方在裁决后称,被告已被还柙逾九年,而误杀一般量刑起点是六至九年,希望法官判处一个即时获释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