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前董事陈文深被控11年前谋杀情妇案,三度受审被裁定误杀罪成,判囚9年半。
现年49岁男被告陈文深,被控2011年10月杀害情妇秦嘉仪。案情指,两人在淘大花园单位争执,被告杀人后弃尸,尸体至今仍未寻回。
被告2015年首次审讯时否认杀人,当年陪审团裁定他谋杀罪成,成为本港首宗「无尸体、无招认、无法证」,成功入罪的谋杀案。
陈文深上诉,2017年发还重审,承认是因自卫而错手杀人,同样被裁定谋杀罪成。
上诉庭去年认为,有证据显示两人争执混战,不能排除被告可能因死者挑衅,失去自我控制误杀死者的可能性,裁定被告上诉得直,下令案件发还第三次审讯。被告最后洗脱谋杀罪,被裁定误杀罪成。
高等法院法官黄崇厚判刑时指,本案案情严重,被告对死者所作行为十分残暴,认为死者说话及行为只属低程度挑衅,亦要谨记陪审团接纳被告,是被激怒而杀人的裁决。
法官又指,被告并非有预谋作案,最大求情因素是他在审讯前承认误杀罪,但不被控方所接纳。综合考虑全案情况,被告背景以及有悔意等,判监禁9年半。
辩方指被告已服刑9年,而一般判处入狱12年,如行为良好,服刑9年已可刑满释放,认为被告已经完成服刑,希望即时释放。但惩教署职员表示,须计算刑期才知道能否释放被告,被告随后被带回拘留所。
被告的代表律师透露,计算刑期后被告仍须还柙31日,之后会从荔枝角收押所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