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团体申请周日游行,获警方批出不反对通知书。现时《禁蒙面法》仍然生效,有大律师提醒参加者游行期间戴口罩,有机会违法。
获批出不反对通知书的游行,由香港妇女劳工协会举办,周日早上11时在湾仔修顿球场外集合,游行至金钟政府总部。
协会总干事胡美莲回覆查询时指,上月1日已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至昨日获批。她称游行是希望让会员及关注妇女权益团体,于「三八」妇女节前夕就妇女权益发声,并不是呼吁公众参与。
政府本月1日取消口罩令,但2019年10月订立的《禁蒙面法》仍然生效。特首李家超指会适时检讨,现阶段不处理。胡美莲指与警方商讨游行安排时未有触及《禁蒙面法》,以及防疫要求等安排。
根据《禁蒙面法》,任何人在合法或非法的公众集会、游行时蒙面,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罚款25,000元及监禁1年。
资深大律师、行会成员汤家骅称,就算以防疫为理由,在游行时戴口罩,都不算是合理辩解,有可能违法。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称:「目前政府及专家都认为,即使在公众地方或多人地方,其实不戴口罩都相当安全。除非他指我已确诊、不想传染他人,我相信这可能是一个合理辩解,所以我希望市民尊重法例要求,如果参与示威游行的话,一是不要戴口罩,一是最安全就不参与。」
他估计这段时间,因应口罩令刚解除不久,警方会酌情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