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会会议上,有议员关注有公屋住户手持豪宅,仍可透过绿表购入居屋,质疑机制存有漏洞。政府回应指,会研究收紧相关安排。
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谢伟俊称:「实际上等于双重福利,先让他骗房屋多年,接着再用屋送他走,类似贼来偷东西,出门口之前送给他走。」
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江玉欢指出:「无牌小贩卖加热食物都要罚一万元、监禁6个月,提供虚假资料,骗政府申请公屋,又是罚几万元、监禁6个月,比例会否不太对?」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回应称:「用绿表资格申请资助出售单位,并无入息资产和物业拥有权限制,但所有家庭成员都要签署同意,在购得资助出售单位后,要交还公屋。现时我们会检视并考虑,如何收紧相关安排。期望在下次推出居屋时完成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