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议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没有本地执业资格律师向法庭申请来港处理国家安全案件前,要取得特首证明书。有立法会议员关注,修例后的覆核机制,会否影响现有已获批案件。政府指修例是全新系统,已获批案件不会受影响。
新民党/公民力量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容海恩称:「有关新法例上的覆核程序,是否不会在现有案件上,或现在已发出批准案件上显示出来?一个案件可能之前,没有国家安全影响,或在案件审议中, 会演变出有国家安全影响。」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覆核机制同样是不会适用于立法修订生效前已提出,或被法院处理的申请。主要考虑因素是,这套是新制度,需要通盘处理,不会作分割,指覆核机制,适用一些过去已处理的申请,或法院已批准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