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称修例处理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法案无追溯力 不评论黎智英案

即时港闻

发布: 2023-03-17 02:36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建议修例限制海外律师参与《港区国安法》案件。大律师公会关注哪些案件涉国安元素要纳入规管。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就表明,修例无追溯力,但之前的案件会有其他适合的应对方式。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为其《港区国安法》案件抗辩,获终审法院批准引起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之后释法,由港府处理无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能否参与《国安法》的案件。

政府最终提出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只要涉及国安的案件,法庭决定是否接纳该海外律师前,先要取得特首证明书。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首次讨论修订,有议员及大律师公会关注涵盖的案件范围,期望当局清晰定义。

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谢伟俊说:「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不只刑事甚或民事案件,甚或牵涉司法覆核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包括刚才16项,有否需要这么大?」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指出:「行政机关为了去维护国家安全,该(行政)决定可能受法律挑战,所以适用范围不能太狭窄,否则会遗漏。」

会上继续有个别议员质疑,为何不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

法律界议员林新强认为:「《香港国安法》用中文写成,并无正式法定英文版本,司长会否同意海外大律师,不适合作国安法案件代表律师?」

林定国则指,特首批准海外律师参与,必是「例外中的例外」,而逐个申请处理,更符合人大的释法。

至于政府最新建议,就算申请已获准,若期间情况有变,如突然有国安风险,当局可改变之前决定,部分议员关注会否影响现有案件。

林定国表示:「覆核机制同样是不会适用于立法修订生效前已提出,或被法院处理的申请。即使是处理了的案件涉及国安风险,我们都不会透过今次修例来处理,亦当然不排除有其他合适的方法去处理。」

他会后再被追问何谓合适方法及如何处理黎智英案,他就指案件进入法律程序,不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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