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轮选民登记6月2日截止。有立法会议员关注当局可否共享政府内部资料,来判定选民是否符合通常居住要求,而并非以邮寄方式确定。
教联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邓飞表示:「选举事务处寄信给市民,要出示通常居住住址证明。如果收不到信,或在限期内不能回覆,不纳入选民登记册。是否应该透过大数据?」
政策及内地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戚瑜晖说:「不是邓议员所讲,如此简单取消一个选民资格,我们跟法律行事。就大数据,有一个基本问题,我们不可胡乱使用大数据。香港私隐条例,所以数据提供予数据使用者都有一个目的,而这个目的本身不是为选举,资料拥有者不可给数据选举事务处作选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