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三季推售的「焕然懿居二期」,市建局称将在大厦公契加入条款,要求业主为楼宇制订定期检验及维修保养计划。
市建局行政总监韦志成发表网志,指现时条例,包括地政总署的《大厦公契指引》,订明业主须为新建楼宇设「特别基金」,涵盖大型维修工程及开支等,但未有规范要求。
2017年问卷调查三千幢楼宇的业主代表,显示业主对建立维修基金的意识及责任薄弱,只有约三分一已设基金,而即使有基金,多数存款亦不足支付大维修费用。
有见及此,市建局推动新楼宇推行「预防性维修」,以首置项目「焕然懿居二期」作为试点,在大厦公契加入相关元素,列明项目公契经理人的责任,包括在项目落成初期,由市建局聘请工程顾问,为项目制订第一个十年维修保养计划,让公契经理人依据计划的项目,建议供款安排,并交业主大会商讨。公契亦会提出业主需召开业主大会,商讨相关计划及建议,以尽早落实。
长远希望研究,应否修订《大厦公契指引》,规管业主在楼宇维修保养的责任。
市建局亦会于下半年推出楼宇「定期维修保养方案」参考文件,包括工程清单、文件范本等,协助业主制订定期保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