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食环署,对售卖机出售冷热存食物及非预先包装饮品的规管。
有否试过在自动售卖机,买即食食物或即制饮品?
苏小姐表示:「可能即食鸡胸,之前试过买一、两次。如果有时很赶时间情况,又刚好见到我会买来吃。都觉得衞生,感觉上他们会持续、定期更换里面的食物。」
一名市民称:「它(食物)摆放那里,不知摆放了多久,以及不够安全。」
现时非预先包装饮料售卖机及需温度控制或简单加工的即食食物,要获得食环署签发许可证,才可在售卖机出售。持有效许可证的售卖机,由2018年102部增至去年417部。
食安中心做过研究,指这些售卖机如无妥善控制储存温度和清洁机内加工或输送系统,有可能滋生和积聚微生物,以致相关食物有潜在的微生物风险。过往亦曾有报道指,有售卖机储存的热存食物,温度低于要求,甚至有人在无许可证情况下,以售卖机出售食物,对食物安全构成隐患。
申诉专员赵慧贤指,有必要确保监管措施能有效管控可能出现的食安风险,决定展开主动调查,审研食环署售卖机的发牌和监察制度,针对违规营运售卖机的执管工作等。市民可于下月二十八日或之前,书面向公署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