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署工人未获特别许可向同事借贷违防止贿赂条例 判囚六个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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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03-31 07:0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水务署工人未获特别许可,约一年半内向六名同事借贷共约57万元,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判囚六个月、缓刑两年。

34岁水务署二级工人张立勤,前年三月至去年九月,26次向6名同事借钱,声称有紧急用途,包括支付家人手术费用、代家人还债、还款予放债人及从放债人赎回物业等。各人分别借了五千元至约35万元给他。

廉署接获水务署转介后调查,发现大部分贷款最后无偿还,并落案起诉他,他最终认罪。

根据法例,公务员向私交友好借钱如超过三千元,或向所属部门有公事往来的人借钱,须获部门首长特别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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