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一间食店非法售卖急冻猫肉。裁判官指同类案件在香港不多,但必须发出阻吓讯息,售卖或进食宠物肉性质严重,判食店持牌人入狱十星期。
油麻地新填地街这间食店,二月被指售卖猫肉。渔护署与食环署之后突击检取可疑肉类化验,发现店内雪柜有1.255公斤急冻猫肉。
被告40岁吴思远是食店商业登记证及牌照登记人,亦是铺位的租户。他向观塘裁判法院承认违反《猫狗规例》和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
他求情时指父亲不懂字,自己只帮忙处理文件,并没参与父亲从内地购入冻肉的过程;而猫肉在内地较常见,自己认知很少,不知道犯了法,现时亦已跟父亲失去联络,希望以非监禁式刑罚处理。
暂委裁判官郭康麟指,不接纳被告称参与程度较低,认为猫肉是由不法途径进入香港,牵涉商业用途;而且店内七个雪柜藏有急冻羊肉、鸡肉、猪肉、家禽等,但被告只能提供一张有关鸡肉的买卖单据,令人非常怀疑食品原产地,对此感到不安。
售卖或进食宠物肉性质严重,一定要判处即时监禁,两项控罪判囚十星期。
渔护署欢迎法庭裁决,强调会严肃跟进食用、售卖管有猫狗肉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