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会修订规划指引,将约320公顷土地,纳入可考虑改划为棕地作业用途类别,其中135公顷可供棕地作业者搬迁。
政府现时将乡郊范围分为四类地区。城规会同意将约320公顷第3及4类,即倾向不考虑发展的用地,改为较易获准发展的第2类。
当局称,有关土地部分位于非生态敏感地区,或靠近发展区。其中135公顷未被占用,棕地作业者在已规划的多层产业大楼落成前,可考虑迁去这些露天场地继续营业。
城规会强调,并非纵容「先破坏、后建设」,改了分类的土地,亦不等同一定可以用作棕地用途,会根据个别情况,参考申请人提交的技术评估等,再考虑是否许可改划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