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星期日起,可以领取新一轮首期3,000元电子消费券,当日亦是公共交通津贴领取日。政府称用八达通未必可以一次过全数领取消费券。
新一轮电子消费券,大约640万市民符合资格领取,首期3,000元星期日起发放,余下2,000元最早可在7月16日领取。不过使用八达通的市民,就要在六月三十日前用完首期,才可领取第二期。
财政司司长私人办公室政策统筹主任李文成表示:「4月16日的(发放首轮)消费券,领取限期是9月30日,所以市民毋须太过心急,是有足够时间予市民领取。」
政府星期日亦会发放公共交通津贴,市民如果用八达通,未必可以全数领取首期消费券。
李文成说:「每一张八达通卡的储值限额现时为3,000元。假设市民的八达通卡没有钱,如他可以领取交通津贴200元的话,当日拍卡先会领取交通津贴200元,余下2,800元的余额,就会领取消费券的2,800元。」
他又提醒,市民要确保领取消费券的八达通已经向政府登记;若用其余五款支付工具,电子钱包已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