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金钟政府总部外冲突,8人承认暴动罪,判囚28至34个月。
8名被告何狄恒、霍文聪、黄梓杰、罗康杰、陈和睿、陈恩富、岑璟祯和赖驹驰,介乎19岁至27岁,同承认于2019年9月29日,连同其他人在金钟道一带参与暴动。其中陈和睿及陈恩富,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即镭射装置,就获存档法庭。
区域法院法官练锦鸿判刑时指,示威者行为带有恐吓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令金钟形同战场;示威者分工合作和互相帮助,并非完全即兴,认为是由一个或多个组织策划进行,暴动令社会分化,为社会带来恐惧。
考虑到各被告年纪和良好背景等,酌情减刑,分别判囚28个月至3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