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公开西湾河开枪案警员资料 判囚三个月

即时港闻

发布: 2023-04-16 21:07

撰文: 無綫新聞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违反法庭禁令,网上发布2019年西湾河开枪案警员及其家人个人资料,藐视法庭罪成,判囚三个月。

2019年11月反修例风波期间,西湾河发生警员开枪事件。黄之锋2020年在社交平台转载帖文及连结,有涉案警员及其家人个人资料及相片,违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视法庭。

律政司指,帖文虽然两日内删除,但黄之锋作为公众人物,帖文可广泛及迅速传播,相关帖文在短时间内有4,900人回应,当中部分留言令人反感。法庭有责任告知公众,违反法庭命令及藐视法庭属严重事件,须判处阻吓性刑罚,建议判处以月计即时监禁。

黄之锋涉及民主派初选案正在还柙。他的代表律师指,被告在最早时间认罪,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删除帖文后亦谴责涉及暴力、性骚扰及种族主义的帖文留言,并希望向事主致歉;又指相关帖文早于2019年发布,只是黄之锋具知名度,帖文一经发布后便覆水难收。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考虑后判囚三个月,稍后书面颁布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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