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大冲突,一名28岁女子承认暴动罪,判监52个月。
案情指,2019年11月17日,警方封锁理大,翌日有大约一百人在畅运道架设伞阵,向警方射箭、投掷汽油弹及砖头。警方拘捕18人,包括报称律师行女文员的被告方颖雯。
区域法院法官谢沈智慧指,示威者犹如受过军训,被告等人有装备,可见是有组织和有预谋;他们向警方投掷汽油弹、砖头及射箭等,极度暴力,判刑须起阻吓作用,加上被告涉及同年10月尖沙咀暴动,保释期间再犯案,属加刑因素,判监52个月,其中24个月与尖沙咀暴动案分期执行,总刑期增至8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