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三读通过修订《职安健条例》 严重罪行最高可判监两年及罚款一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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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04-19 02:09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会三读通过修订《职安健条例》。有代表劳工的议员希望修例后,令法庭可判处违例人士具阻吓性刑罚;有商界背景的议员就认为提高刑罚,不能杜绝意外发生。

《职安健条例》超过二十年未曾检讨,修订包括将严重罪行可在较高层级法院审理,最高罚款由现时50万元,提升至一千万元;刑期就由一年提高至两年。法庭量刑时,须考虑被定罪者的财务资料。

至于以简易程序定罪,按三级罚款,雇主及雇员最高罚则,分别增加至300万及15万;检控时限由六个月,延长至九个月。

有代表劳工的议员指,政府曾建议最高罚则加至五千万,经多番讨论后,结果得出一千万元。

劳联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林振升称:「这可说是讨论三年的结果,检视整个剧情,并非劳工界一直狮子开大口,反而是工伤的工友或死伤者家属,可能觉得政府一退再退。」

工联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陆颂雄表示:「希望判刑贴近社会期望,亦不希望法庭日后对违反职安健条例的雇主,甚至雇员太仁慈,因仁慈对其他打工仔是残忍,因纵容意外一而再、再而三发生。」

多名有商界背景的议员就认为,最高罚款一千万是太多。

地产及建造界议员龙汉标认为:「百分之98企业是中小微企,一千万对他们来说是天文数字。为何罚款额要与营业额挂勾,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吗?正如交通意外对司机的罚则,不会考虑他驾驶的是超级跑车或一辆‘钱七’。」

自由党批发及零售界议员邵家辉说:「会否宣传可加大?巡查是否可加大?会否是教育的问题,罚则是否必要加到如此高便可以。过三年又看看有没有意外?」

政府解释由2009至2020年,只有七宗案件可循可公诉罪行提告,指处罚一千万的门槛很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示:「在此我想作澄清,要循新的可公诉罪行作检控,门槛相当高,要两者同时俱备,一、这是极严重违法个案,即罪责极高或疏忽极严重,加上后果要非常严重。」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说:「我认为议题获得在席两部分议员,分别过半数赞成,我宣布议案获得通过。」

政府又说条例通过后,会多管齐下加强宣传推广,减少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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