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通过修订《职安健条例》最高罚款增至一千万 孙玉菡指检控门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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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04-19 06:02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会三读通过修订《职安健条例》。有代表劳工的议员希望修例后,令法庭可判处违例人士具阻吓性刑罚;有商界背景的议员就认为提高刑罚,不能杜绝意外发生。

《职安健条例》超过20年未曾检讨,修订包括将严重罪行可在较高层级法院审理,最高罚款由现时5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刑期就由一年提高至两年。法庭量刑时,须考虑被定罪者的财务资料。

至于以简易程序定罪,按三级罚款,雇主及雇员最高罚则,分别增加至300万元及15万元;检控时限由六个月,延长至九个月。

有代表劳工的议员指,政府曾建议最高罚则加至5,000万元,经多番讨论后,结果得出1,000万元。

劳联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林振升表示:「这可说是讨论三年的结果,检视整个剧情,并非劳工界一直狮子开大口,反而是工伤的工友或死伤者家属,可能觉得政府一退再退。」

工联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陆颂雄称:「希望判刑贴近社会期望,亦不希望法庭日后对违反职安健条例的雇主,甚至雇员太仁慈,因仁慈对其他打工仔是残忍,因纵容意外一而再、再而三发生。」

多名有商界背景的议员就认为,最高罚款1,000万元是太多。

地产及建造界议员龙汉标认为:「百分之98企业是中小微企,1,000万元对他们来说是天文数字。为何罚款额要与营业额挂勾,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吗?正如交通意外对司机的罚则,不会考虑他驾驶的是超级跑车或一辆‘钱七’。」

自由党批发及零售界议员邵家辉说:「会否宣传可加大?巡查是否可加大?会否是教育的问题,罚则是否必要加到如此高便可以,过三年又看看有没有意外?」

政府解释,由2009至2020年只有七宗案件可循可公诉罪行提告,指处罚1,000万元的门槛很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示:「在此我想作澄清,要循新的可公诉罪行作检控,门槛相当高,要两者同时俱备,一、这是极严重违法个案,即罪责极高或疏忽极严重,加上后果要非常严重。」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说:「我认为议题获得在席两部分议员,分别过半数赞成,我宣布议案获得通过。」

孙玉菡称:「在这里我要很多谢劳方、资方,在这里我觉得今次的修例正正体现了香港多年来引以为傲的三方协作。政府、劳方、资方大家也携手,为香港的整体利益去前行,作出改善。」

政府又说条例通过后,会多管齐下加强宣传推广,减少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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