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区议会方案「出炉」,当局强调直选有局限,委任等方式有助吸纳多元声音。
改革后的区议会,直选比例大减至约两成,政府强调这个方法有其不足。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指出∶「其实直选始终有限制、有局限。你选甚么人,你只能选一些出来选的人,社会上其实有很多专才、很多爱国爱港、有志服务社区人士,未必会选择选举形式投身社会。」
政府强调新方案是重回《基本法》97条规定、即区域组织属非政权性,接受政府谘询及提供服务;又批评部分现届直选区议员只是「为反而反」,没有为居民服务。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麦美娟长称∶「(疫情期间)在检测站前,开咪叫人不要去,这些历历在目;又例如消费券登记,令到很多长者,可能大家都记得在始创中心排长龙,区议员是否有做到功能,协助区内市民解说?」
当局称,区议会可以提出反对意见,又是否可以发起游行、示威?
曾国衞称∶「夏宝龙主任说,表达意见方式很多种,不一定要示威形式。市民真的若对政策有些其他看法,正确反映予政府,政府都必须要知道。」
麦美娟表示∶「以往我们说的问题,不是区议会有反对声音就不行,而是一定要在有秩序及良性互动情况下,充分表达各方意见。」
她称,肯定不想日后的区议员反映单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