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港铁太子站事件,两人被控暴动,分别判监4年10个月及5年半,另一人就因非法集结,判监8个月。
22岁被告连俊雄及26岁卓嘉豪,被控当晚在太子站参与暴动罪成。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徐绮薇指,案发在港铁列车一个紧闭式环境,市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受到威胁,判刑须具阻吓性。
连俊雄过去有七项案底,当晚涉及两处暴动,判监5年半;而卓嘉豪案发前经常做义工,获酌情减刑,判监4年10个月。
至于24岁的简梓滨,被控当日在弥敦道至奶路臣街附近参与非法集结。徐绮薇指被告虽没实质行动,但佩戴口罩、身穿黑衣和手持长伞,而非法集结者鼓吹仇恨、加深社会撕裂,考虑到他没案底,判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