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房委会计划收紧公屋富户政策,包括每两年要申报是否持有物业。
现时公屋租户住满十年,必须每两年申报在港有没有拥有物业;如果没有,亦要填报家庭入息资料及家庭总资产净值有否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的100倍。
消息指,房委会计划收紧申报安排,以进一步打击滥用公屋。租户住满两年,就要每两年申报一次,包括是否持续居住于单位、有否遵守租约条款,及有否在港持有物业,但毋须申报其他资产,并规定租户若置业,须在一个月内申报,如果不按时申报会被终止租约。
当局亦计划授权房委会,可向其他政府部门或公营机构查核租户银行按揭、土地厘印契约等相关资料,以加强审查。
消息又指,如因滥用公屋而被收回单位,相关住户五年内不可再申请公屋,较现时两年限期长。
公屋住户何先生表示:「我觉得是需要,没有理由让富户去运用,政府资源要让有需要的人运用。」
公屋住户叶先生指出:「一定麻烦,两年申请(申报)一次,又要填写,又要递交上去,是不是?每个人都没有空。」
新修订下只须申报有否持有物业,会否难以反映租户实际经济状况?有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议员认为,申请时门槛已能筛选大部分不合资格人士。
九龙中议员杨永杰称:「很多租户都是基层,接近每一年多都要向雇主取得入息证明,其实变相令住户麻烦了很多。现时本身(申请)要求已有很多不同资产放了出来,包括车牌、土地,甚至固定现金都要申报,所以基本上申报已吸纳不同元素。」
另外消息指,现行扣分制下,部分环境衞生的扣分项目亦会上调。违规扣满分的公屋租户,原本两年内不可再申请,亦将延长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