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被控管有手枪, 以及近900发子弹,辩称是朋友存放,高院法官最终判处他入狱9年9个月。
案发时20岁的被告梁颂仁,被控2018年12月31日在红磡黄埔花园一个单位,无牌管有2支手枪、3个灭声器及899发子弹,他否认控罪。
高等法院七人陪审团退庭商议后,以大比数5比2裁定被告,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罪成,但只是裁定他管有当中400多发子弹。
高院暂委法官游德康判刑时指,涉案子弹由被告的朋友交给被告暂放家中,无证据显示被告为主脑,但他担任运送者及储存者,角色重要。而所有子弹存放地方无上锁,可被人轻易取走,落入不法之徒手中的风险极大。被告管有400多发子弹,当中100发是中空弹,中弹时会开花变大,穿透力低但杀伤力大。
法官又指,被告与涉事朋友以加密软件沟通,会自动删除讯息纪录,增加警方调查难度,反映他们背后有暗黑意图。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一直品行良好、努力读书,犯案只因误信朋友,属于不幸事件,已还柙4年多,在狱中努力学习,希望法庭可轻判。
法官指考虑被告案发时只有20岁,患亚氏保加症、初犯等因素,判处被告监禁9年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