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员前年12月到尖沙咀一间酒吧执行卧底行动期间,被中学同学认出身份,再遭多人拳打脚踢及剥去衣物拍裸照。涉案六名被告各被判监40个月。
六名被告包括酒吧负责人李伟军,早前承认前年12月19日于涉案酒吧,与其他身份不详人士,非法禁锢一名卧底警员。被告胡家俊另承认非法及恶意对警员身体加以严重伤害。
区域法院法官谢沈智慧判刑时指,卧底警员当时孤立无援,虽没被捆绑,但遭十多人包围及拳打脚踢,事后肋骨骨折及患创伤后遗症,认为施袭者有意妨碍司法公正及仇视警员,而涉案酒吧在疫情期间违规超时营业,公然挑战警方执法权力。考虑各被告认罪,各判监禁4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