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委会调查发现,两大外卖平台Foodpanda及户户送对合作餐厅施加的要求,可能违反《竞争条例》,两大平台承诺修订条款。
市民在疫情期间,多用了外卖平台,但在平台选择餐厅时,有否发现不少都是「独家」,亦难以「格价」呢?
竞委会接获三宗投诉,经调查后发现,两个外送平台Foodpanda及户户送合共占九成市场,其他平台就不足一成。
两平台作为中介,会与餐厅签订合作协议,收取约三成佣金。不过,若答应与平台独家合作,就可减少佣金。两个平台亦不容许合作餐厅转往或参加其他外卖平台,若发现会追收佣金差额,有餐厅被追收半年佣金。户户送更会终止合约。而Foodpanda又会规定餐厅采用外送服务时,必须同时采用其外卖自取服务。
竞委会认为这些条款,妨碍新成立或小型平台进入市场,削弱市场竞争,或违反《竞争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
经商讨后,两个平台主动修订条款,容许餐厅与新晋及小型平台合作,同时不会失去较低的佣金率。若餐厅违反独家合作条文时,平台要求的通知期及追收的佣金,不可以超过两个月。Foodpanda亦取消硬性采用外卖自取服务的规定。
竞委会认为,经修订的条文加强了平台间竞争,为消费者带来更多选择,餐价会更低。两个平台承诺执行新条款三年,但如果各自的市占率低于三成就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