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就车牌查册作虚假陈述案,获终审法院五名法官一致裁定上诉得直,撤销定罪。记者协会及新闻行政人员协会欢迎裁决。有立法会议员认为政府应修订查册规定,以保障私隐。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出席活动后,主动向传媒回应案件。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称:「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特区政府很尊重法治,一定会依法办事。相关部门亦会因应判决有关内容,检视相关程序。」
有立法会议员认为,政府应因应裁决,修订查册机制,任何界别包括新闻界,都不应有绝对的豁免。
新民党新界东北议员李梓敬表示:「网上媒体或很多市民可用不同名目,如可进行查册,把某些人私人资料披露,私隐保障基本上是形同虚设。应设立机制,由政府部门去决定有关机构、部门是否有权力找别人的资料,而非由任何人、机构用先找到这些资料的方法,之后才追究。」
新闻行政人员协会指,新闻工作者对涉及公众利益的社会事件作侦查报道是职责所在,促请当局为新闻界使用查册方式定出更清晰指引。
记协则指,案件由蔡玉玲被捕一刻已是错误,新闻工作者为追查真相被捕,以至被定罪实属无稽,促请政府尊重新闻工作者,确保公众知情权及新闻自由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