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计划下个月起,容许配偶共用长者医疗券。当局指,长者申报婚姻状况时毋须提交证明,但局方会作审查。
现时年满65岁合资格长者每年获发2,000元医疗券,夫妻下个月起可共用医疗券,双方要一同亲身到访医疗机构,出示身份证及申报婚姻状况登记。
在立法会一个事务委员会上,有议员关注如何证明二人的婚姻关系。
九龙中议员杨永杰指出∶「知道有些长者过去未必有结婚证书,若只是打个剔号就可,会否与某一个大家都单身的申报婚姻状况共用?」
署理医务衞生局局长李夏茵表示∶「长者只要申报就可,不用出示文件指真的结了婚,但申报后他会有法律责任,背后衞生署当局都会有些审查。」
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陈凯欣说∶「可能他忘记了,或有人用其身份证登记了数个,都要有预防滥用的情况,我们都有其他情况是被登记。」
李夏茵称∶「每次长者去看医生,若用配偶户口的钱,都要出示配偶的身份证副本。每次用完后,都会发短讯给使用者及其配偶。我们亦会监察,尤其是不寻常的情况,如有长者一年内登记两至三次以上。」
当局亦正总结容许在港大深圳医院使用医疗券的经验,研究扩大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的适用范围。
工联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黄国指出∶「扩大到内地的‘三甲医院’有否具体时间表?不希望再等八年仍在研究。」
李夏茵回应∶「‘三甲’当然已有信心的保证;另外是港式管理,要考虑到需否在香港有持牌人或与香港有关系。大家要意会到,若在内地营运医疗服务,其实香港没法规管,所以我们一定要肯定其质素。」
另外对于近期公立医院发生多宗医疗仪器事故,李夏茵指情况不能接受,已责成医管局严肃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