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月底将放宽私人发展商在项目内,兴建及营运安老院规定,包括准许院舍面积不计入总楼面面积。
本地安老院舍宿位不足,轮候时间需要数年。政府希望私人发展商在现有项目内兴建、营运安老院,但过去20年只有7宗申请。
为吸引发展商,当局宣布由本月底起,每幅地可获豁免地价兴建多于一间安老院。院舍总楼面面积,上限由5,400平方米,放宽一倍多,至1.2万平方米。院舍面积亦可获豁免,不计入发展项目总楼面面积。
计划将试行三年,当局亦计划今年内,放宽残疾人士院舍的同类规定,同时会减省申请的行政程序。
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规划及地政)谭卓姿称:「过去我们处理计划上,有些行政工夫做得未够理想,程序上我们会逐步逐步来,可能先走城规程序。现时我们检视过整体方向例如处理这些计划,我们尽量争取同步进行(各程序)。」
有议员担心计划吸引力不足。
新思维社会福利界议员狄志远指出:「你要人嫁给你,用这么简单的嫁妆。我设一个老人院,对地价有否帮助?老人院这么多救护车出入,对市民会否有吸引力?」
署理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何启明表示:「吸引力要视乎市场环境怎样衡量。政府现时以多管齐下方式,提供更多宿位。每一个机会我们都会抓紧,希望新的发展会提供(院舍)。」
劳联劳工界议员周小松说:「政府会否有期望或指标,希望鼓励到多少楼面面积可以建出来。」
何启明回应指:「我们都是以资助宿位,作为整体安老设施的KPI(绩效指标),但这个计划行得好,确实有助于香港整个安老情况。」
当局称过去五年透过卖地条款在18个项目,提供10.4万平方米安老院舍楼面面积。今年亦有三个卖地项目,要求发展商提供安老院舍宿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