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申请禁制令,限制以任何方式发布广播歌曲《愿荣光归香港》,高等法院排期下月21日审理。
高等法院下午开庭处理,律政司申请的禁制令及临时禁制令,包括禁止以任何方式广播、表演、刊印、发布或出售有关歌曲,不论是曲调、歌词或曲词及有关歌曲的改编本等。当局亦要求禁止帮助、导致、促致、煽惑和教唆或明知而授权或容许他人,实施这些行为。
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要求律政司厘清禁制令针对的对象,律政司指是在禁制令生效后,所有发布及传播并有意图传播《愿荣光归香港》的人,澄清非禁制全世界。
不过当法官问到若有人无意图干犯涉案行为,而在禁制令颁布后,他们作出禁制的行为会否被捕,律政司回答指相信会。
法官又指由于禁制令生效后,对所有人有约束力,认为任何被告有权提交文件作抗辩。
法官下令律政司需将禁制令申请的中英文版本透过政府网站、律政司及警方网页公开予公众阅览,亦须在湾仔警署外贴出相关告示。
由于律政司需时修改部分文件内容,包括禁制令将会涵盖人士,法官准许案件押后至,下月21日再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