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生效七年多,其中禁止供应商等威逼分销商操控转售产品时的定价。竞委会指近年接获相关投诉,以食品、个人护理产品和家电占最多,会加强宣传教育。
购物时有否留意到,部分商品会标上建议零售价?
有市民称:「在超级(市场)见到,很多时都有公价,最好跟建议价钱,公道些。」
另一名说市民:「铺租不一样成本就不一样。是市场价格,香港现在不能够要求统一。」
就算有建议零售价,都未必等同「公价」。例如某款手机,品牌建议零售价6,899元。一间连锁电器店是卖这个价。另一间就便宜些、卖6,799元。一款香水,品牌建议零售价900元,有连锁化妆品店就卖贵些,要980元。
供应商可就转售价给予建议,不过竞争条例下,如透过威胁、恐吓或暂停出货等,向分销商施压,要遵守固定或最低转售价、不可减价或提供折扣等,损害竞争及消费者利益,就有可能违法。
竞委会指过去数年不时接获相关查询及投诉,最多涉及食品、杂货、美容及个人护理、家庭用品及电器,强调必定果断处理违法行为。
竞委会调查组主管何敏知表示:「条例已生效七年多,我们希望作出那么多,宣传及教育活动,亦有案件提交至审裁处,供应商没有甚么藉口不知道这些(行为)犯法,有不清楚时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竞委会指会加强宣传教育,向公众讲解操控转售价格,与日常生活的关系,亦发布了小册子,向供应商及分销商等提供实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