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居民及申请人涉隐瞒有物业及土地虚假陈述罪成 各囚六周获缓刑

即时港闻

发布: 2023-06-20 05:50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公屋租户及公屋申请人分别隐瞒名下有住宅物业及土地,虚假陈述罪成,各判监6星期,缓刑12个月,分别罚款1.2万元及5千元。

两宗案件周一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决。其中一宗,被告住在深水埗海丽邨,去年填入息资产申报无提及拥有一个估值约413万元的住宅物业。房屋署调查揭发。判刑后已收回公屋单位。

另一宗案件,被告2018年申请公屋时,未有申报拥有一幅市值约140万元的新界土地,超出资产限额44万元,裁决后,署方亦已取消他的公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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