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示威者中环堵路其中六人暴动等罪成 判囚四年至四年一个月

即时港闻

发布: 2023-06-23 03:15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11月有示威者在中环堵路,其中六人暴动等罪成,在区域法院判囚四年至四年一个月。

六名被告介乎20至35岁,法官姚勋智指,案件发生在中环闹市,霸占街道、出现纵火,情况严重。

考虑各被告过往没案底,在案中并非带领、号召等角色,亦承认不少控方案情,就暴动罪量刑起点下调至四年,就违反蒙面法就判囚六星期,可同期执行。

最终判叶廸舜、黄乐文、陈宪和袁晧轩监禁四年。吴栢明另涉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总刑期为监禁四年,罚款1,500元。

至于罗焯勇另涉管有物品意图摧毁及损坏财产罪,判囚四年一个月。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