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议修例,赋权水务监督可要求业主交出租约及水费单等资料,加强打击滥收水费。当局指会有执法队执法,减少要租户举报的机会。
政府2021年曾修例,订明业主等,只可向租户等处所占用人,收取缴交给水务署的水费,不能收取额外费用。
水务署至今收到92宗怀疑滥收水费投诉,8宗成功检控及定罪,15宗正在调查,余下69宗个案,因投诉人不愿作证或未能提供资料,没有足够证据检控,绝大部分涉及「劏房」。
政府建议修例赋权水务监督,可要求业主、租客、代理人等,提交租约、水费单等资料。无合理辩解拒绝交出文件即属违法,可罚款一万元,逾期邀交资料,每天额外罚款一千元。
当局又建议对滥收水费罚则改为两级制,首次定罪罚款一万,再犯罚款两万五千元。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讨论相关修例,有议员关注如何执法。
民建联香港岛西议员陈学锋说:「你有何人手配套、有何做法,如何加强执法,才是最重点。」
水务署署长邱国鼎称:「我已经准备了一队人,大约35人左右,有了这条条例,其实我每宗个案是更容易,我们之前很多联络工作,都是请求出来作证,现在可以节省工夫。」
当局又指期望修例后,能减少租户举报担心。
发展局局长甯汉豪表示:「(给租户)明正言顺的原因是水务署接触我,不是我供你出来。业主、租户代理人、占用人,这些人总之你给水务署接触,你都要交,你不交我犯例,希望这样做让租户心结,担心少一些。」
对于能否强制劏房安装独立水表,甯汉豪指担心业主将成本转嫁租户,期望透过加强打击滥收水费,令业主有诱因安装,免却租户有滥收争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