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曾称正研究规管「假新闻」,行政长官李家超指若问题可控、不需要立法,最好不要立法。
李家超接受报章专访,指任何立法工作必要考虑需要,认为若自我规律及行业操守令问题可控,希望不用立法手段处理,比喻指不会因为伤风咳,就当是癌症处理。
他又指会优先处理《基本法》23条立法,强调越快越好,但若为「交差」而忽视某些潜在风险,会对不起宪制责任、香港及国家,正审视不同国家相关措施,根据香港实际情况立法,「但不会因某个国家有某种措施,加埋一齐就得」;亦提到作为特区的「舵手」,要防范国家安全风险的暗涌会导致「反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