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社评:国安处公布通缉八名身在海外香港人,包括三名前立法会议员。港区国安法实施三年,之前特区执法,焦点落在香港内部,及至近期陆续针对境外涉嫌违反国安法的行为,今次高调悬红通缉八人,可视为国安执法一个阶段性的发展。国际形势复杂,大国斗争激烈,加强防范外部势力明刀暗箭,料将成为特区下阶段国安工作重点。
大公报社评:警方国安处昨日依法通缉八名外逃反中乱港首恶分子,并采取必要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彰显了法治尊严,向海内外发出了强烈的信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虽远必究!
信报社评:特区政府在二零一九年为修订逃犯条例,引发轩然大波,衍生港区国安法,结果令不少国家中止与香港原本签定的移交逃犯协议,换言之,警方国安处无法要求相关国家协助拘捕逃犯。但不能说警方发出通缉令没有意义,第一,这是依治港的基本精神;第二,高调发出通缉令有助市民更加了解港区国安法的具体内容;第三,透过通缉八名逃犯产生以儆效尤的作用,防范其他人士参与或协助那些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