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涉嫌刑事毁坏拘捕一名36岁男子,涉嫌在元朗将国旗及区旗等拆下,并掷落明渠。
警方展示涉事国旗、区旗及旗杆等证物。
警方星期一傍晚6时半接报,指有人在港铁朗屏站外,将悬挂在路边栏杆的国旗及区旗拆下,并掷下附近明渠,令旗帜沾污及旗杆损坏。
警方翻查闭路电视片段,下午三时在天水围以涉嫌刑事毁坏拘捕一名36岁、报称无业的本地中国籍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暂时未确定他的犯案动机,会继续循多方面调查。
元朗警区刑事调查总督察王玉欣指出:「国旗及区旗是国家及特区的象征,大家都应该要尊重,任何人士都不应该作出毁坏国旗及区旗的行为,这些行为警方不会姑息。刑事毁坏属于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