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后发现,政府树木办在督导处理树木相关投诉上成效不彰。
树木管理涉及政府十个部门,按发展局《技术通告》,视乎路段、位置等,决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申诉专员公署指,各部门过往不时就投诉个案是否由其处理有分歧。现行机制,部门接获投诉,如不属其职权范围,需在7个工作天内,向1823提交初步报告,再转介树木办,每年有约800宗。
有部门未有在时限内转介,亦没标明属另外哪一部门负责。有部门曾于收到个案195天后,才转介个案给树木办,接手后5天完成处理。
调查又发现,地政总署前年12月至去年3月,无回覆逾二千宗投诉,有一宗逾一年才回覆。公署建议树木办应加强监督,亦应就投诉订时限。
有关政府土地上树木投诉的处理 - 主动调查报告